21日上午10点多,一名男子董某为讨薪爬上高约30米的塔吊扬言要轻生,被劝下来后,董某被鲤城公安分局处以治安拘留7日处罚。

  -  今年7月,重庆籍董某来到市区红梅新村旁一处建筑工地打工,9月底该工地因故暂停施工,施工方未支付其1.8万元左右的工资。讨薪半个月无果,董某去漳州打工,由于最近急需用钱,他再次来到工地向施工方老板讨薪,讨要无果后他选择极端的方式,以跳楼轻生相威胁。劳动部门、住建部门、警方与施工方老板进行沟通协调,施工方老板于21日中午支付了董某1.8万元的工资。随后,鲤城警方对28岁的董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

  -  鲤城警方提醒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应当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寻求帮助,通过正当的途径来消除不法侵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劳动部门查实,用工单位确属恶意欠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案件可以移送公安机关。如果企图采取“跳楼”等极端行为实现自己诉求,将会受到法律的处罚。(通讯员林文杰 记者王盼琛 文/图)

-  董某爬到塔吊扬言要轻生-  董某爬到塔吊扬言要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