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17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黄从余 高一珍) 漳州一男子通过虚构中奖物品进行售卖,骗取他人284850元,数额巨大。近日,经长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诈骗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罚金八万。

  今年1月至3月间,诏安人沈某佳通过在“一元云购”平台购买云购码参与抽奖,后将抽奖所得奖品折价出售给长泰人何某。其间,沈某佳多次伪造虚假的中奖物品发货信息图片通过微信发给何某,并谎称已将中奖物品邮寄至何某指定的收货地址,实际未中奖发货,以此骗取何某通过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向其转账支付回收款共计人民币439850元。过后,沈某佳在何某发现骗局并催讨下,退还人民币155000元。

  今年5月25日,沈某佳在诏安县南诏镇后林康华西路闽途租车行门口被公安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