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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宁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15周岁的年龄,对于一个女孩来说正是如花的季节,然而在霍童镇,一名15周岁的女孩却因玩耍时不慎跌入水渠溺亡,等不及花开便匆匆凋谢,生命永远定格在 3月4日。目前,警方已排除了女孩受他人侵害的可能,初步认定属于意外落水事故。同时警方提醒,未成年人应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勿到危险区域玩耍。

  发生>>>

  女孩石板桥上玩耍不慎落水

  “有个女孩掉到水里了。”3月4日傍晚,在霍童镇厘头坂公园外一条水渠边上人头攒动。这条水渠,与厘头坂公园一起沿着霍童溪建造,是供洪口电站发电使用。

  “听说是走路时绊倒的。”“不是,好像是说她自己跳下去的。”……关于女孩落水的原因,大伙议论纷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者告诉记者,女孩落水后,和她一起的一名女同学,吓得站在岸边直哭,这才引来不少周边群众的关注。但当时水流湍急,谁也不敢下水营救,于是大家报警。

  霍童派出所是在当日16时20分接到报警。接警后,警方在不到2分钟时间内,便赶到现场。到场后,民警了解得知,当时是女孩的一名女同学在岸边陪她聊天,落水女孩一人坐在横跨水渠的石板桥上玩耍。坐在桥上玩耍时,女孩不慎跌入水渠中。该女孩姓黄,15周岁,石桥村人,是宁德二中(位于霍童镇)的一名初三学生。

  搜救>>>

  一小时后救出女孩已溺亡

  初步了解情况后,警方当即决定“兵分三路”展开救援。首先,警方通知了位于水渠上游的洪口电站停止放水。继而,顺着女孩落水的方向,沿着水渠一路寻找。此外,还将情况向霍童镇政府进行报告,请镇村干部一起帮忙搜救,同时也通知了女孩家属。

  寻找约40分钟左右,民警在水渠下游的一个桥墩下,隐约看到一双鞋子。民警连忙上前查看,发现鞋子下面还有一双脚,一个女孩“头朝下脚朝上”地被卡在桥墩里。当时水流湍急,民警找来绳子、竹竿等工具,冒着危险下水营救。顾不上桥边锋利的石头磨破双手,最终将女孩拉了上来,该女孩正是大家极力搜救的黄某某。不幸的是,因溺水时间长达一小时,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随后,该女孩家属到达现场处理善后事宜。

  记者了解到,经过警方侦查,已排除黄某某受他人侵害的可能,初步认定属于意外落水事故。对此,警方提醒广大家长,应注意做好未成年人出游的安全教育,切勿到江、河、湖、水库、池塘等危险水域玩耍,以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此外,未成年人若发现有人处于溺水等危险境地,应及时报警,就近呼救,找周边的大人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