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何无痕)今后,厦门企业在劳动保障领域将有官方“参考书”了——市人社局拟出台《厦门市企业劳动保障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办法》(简称《办法》),将31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梳理,归纳整理出7大方面59个人力资源管理评价内容和规范要求,简单明了,通俗易懂。厦门企业可根据《办法》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并可被评为较高信用等级。

  即日起,《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登录市人社局官网查看全文并提出意见建议。

  《办法》将方便企业等监管对象对标自查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办法》出台酝酿了半年时间,根本目的在于服务企业、服务发展。

  《办法》将方便企业等监管对象对标自查,评价标准进一步透明化、标准化、清单化,监管方式也进行了创新,企业可以主动申请接受事中事后监管评价,通过人社部门的检查、辅导,帮助企业规范劳动保障行为、获得较高的信用等级。今后,市人社局还将针对参保人、企业员工、公务员、培训机构等服务监管对象群体分别出台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办法。

  企业可主动申请开展事中事后监管评价

  据悉,《办法》的评价内容和规范要求主要包括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安全生产、女职工与未成年工保护、职业技能培训等七方面,基本都是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应当遵守的法定义务,同时增加了部分鼓励性和倡导性的内容,提升企业人性化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水平。

  本次《办法》适用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评价主体为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由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分别实施。企业劳动保障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包括日常巡视检查、双随机抽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专查以及专项检查等,这些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所收集的企业信息将作为对企业进行评价的依据。同时,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情况和需要,主动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书面申请开展事中事后监管评价,从而获取良好信用信息。

  评价结果将分为三级A级为“守信红名单”

  企业劳动保障监察事中事后监管评价结果将分为A级、B级、C级三类。具体划分标准为:对照企业劳动保障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内容和规范要求,人社部门所实施的检查事项均符合标准的,评为A级,同时列入“守信红名单”;企业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评为B级;符合八种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形之一的,即属于C级,同时列入“失信黑名单”。

  每年3月前,人社部门汇总上一年度的企业劳动保障事中事后监管评价结果,在人社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分为依职权评价结果和依申请评价结果。

  人社部门对企业劳动保障事中事后监管评价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将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分类监管,主要是相应增减日常巡视检查的频次和出具守法证明审查标准。对于被评为A级的企业,列入“守信红名单”,免除检查或适当减少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频次,优先出具守信的肯定性意见。对于被评为B级的企业,适当增加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频次,督促其尽快改正违法行为。对于被评为C级的企业,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将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不予出具守法证明或出具否定性守法证明意见。

  《办法》请您来献策

  《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登录市人社局网站(网址:www.xmhrss.gov.cn)的“公告公示”栏目查询评价办法全文,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xmldjc@sina.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思明区长青路劳动力市场大厦8楼西侧(邮政编码:361012)厦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请在信封上注明“企业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

  《办法》四点意义

  一、简明易懂好操作

  《办法》对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梳理和归纳,明确了企业应履行的基本义务和规范要求,倡导和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简明易懂,操作性强。

  将执法与宣传相结合,用全新的工作方式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发展,有利于营造公平诚信的劳动用工环境,减少对企业的执法干扰,减轻企业负担。

  值得一提的是,对企业劳动保障守法情况进行评价,是由人社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对自然形成的信用信息进行归集、认定和公布,不增加企业负担。

  二、以引导预防为目的

  促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从着重事后查处向着重事前引导和预防转化,通过奖优罚劣,引导和督促各类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用工,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生产,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方便企业自我规范

  《办法》可增强企业自我约束能力。可让企业更方便、更清楚地了解自身人力资源管理行为是否合法合规,诚信用工,推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全社会守法诚信的良好氛围。

  四、提高监察执法效率 《办法》能够有效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针对性和效率。根据不同评价结果实施分类监管,将有限的执法资源集中到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提高执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