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沙县民间分家习俗

来源:三明日报  2017年12月08日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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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 樵 王柳儿

  俗话说:“树大分杈,子大分家。”

  在沙县民间,但凡家中有兄弟若干并且长大成婚后,做父母的就要考虑替他们分家。也就是把一个完整的大家分开,组成几个小家,让儿子们自食其力。

  分家,沙县方言称“颁厝”或“各人己”,是指将家中祖传田产、房屋以及农具、钱物等财产均分给儿子,也有富裕人家将钱物等留一些给女儿当嫁妆。在沙县农村,“分家”是最为常见的现象。

  分家前,父母要将全家人的生辰八字开列出来,请人卜卦,推算出良辰吉日,再由兄弟们的母舅充当公证人,家族长辈为见证人。除留出部分房间、钱物用于父母养老外,其余均而分之。一般由长子继承原有房屋(俗称“老灶”),其他兄弟每人各分得一植房屋。离开“老灶”的次子和小儿子们要择吉日在自己的屋内砌灶,添置生活用具,包括菜橱、饭桌、凳子、水桶、饭甑、碗、碟、筷子、汤匙、酒杯以及灶上所用的锅铲、水瓢等。如果家庭比较困难的,分家时兄弟每人仅能分到一两间房。

  一切商量妥当后,于吉日良辰举行分家仪式。一大早,母亲将“老灶”灶火点燃烧水。水开后,倒入大米煮成半生熟饭,捞出盛入事先备好的几个饭甑之中,端到儿子们的新锅灶里,媳妇们则用从娘家带来的火种(用红纸包好的火柴)点燃自己新灶的灶火炊饭。媳妇娘家送给女儿、女婿的礼物也很丰厚,所送的碗、筷、汤匙、酒杯等器物都是以10只、10把或10双为一组,取“十全十美”的好彩头,祝愿女儿建立美满幸福的新家庭。

  过去分家要聘请文人帮助写契约,契约内容涵盖财产分割、下代继承、老人赡养等方面,还要由家族中辈分较高或年龄较大有威望者签名见证,这个契约叫作“分关簿”。沙县有句俗语:“上船不讲价,下船要打架。”“分关簿”的作用就是有约在先,立字为证,断绝纠纷,避免日后兄弟阋墙。

  分家属常态行为,它就像细胞分裂,是家庭自我调节的必然结果,既有利于年轻人的创业,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沙县较少钟鸣鼎食之家,几世同堂一锅吃饭也不多见,基本是单细胞式的家庭结构。这种家庭结构符合现代的家庭理念,但也会留下后遗症。

  分家留下的后遗症就是父母的赡养问题。目前,沙县民众(尤其是占绝大多数的农民)的养老依然以家庭养老为主,父母的赡养主要由儿子们承担。如果只有一个儿子,还好办,做儿子的再怎样也要给父母一口热饭吃。倘若儿子多个,因赡养父母而产生的矛盾就会凸显出来,有的还会引起冲突,从而影响父母安度晚年。沙县最普遍的多子养老方式是“轮饭”,即父母轮流到每个儿子家吃住一个月。一个月期限一到,父母就要卷起铺盖去另外一个儿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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