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1月1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欧阳进权 通讯员 陈孔杰 周华)记者18日从市国税局获悉,今年前10个月,我市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达到了1000多万元。

  目前车购税税率为10%,对进入免征车购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汽车,车购税予以免征,免税有效期为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采购新能源汽车能为采购单位节省购车成本,仅2017年初至今,福州全市申报购买新能源汽车1318辆,减免税款1135.25万元。

  为促进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多次联合公布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截至目前福州地区共有2家汽车生产商生产的23款新能源汽车进入目录,包括东南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的11款车型和福建新福达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的12款纯电动客车。